原文來源:
http://xfj.beijing.gov.cn/bjxfj/xwzx/tzgg/1029370/index.html
《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技術規程》
前??言
為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實施,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共同組織制定本標準,在京津冀區域內適用。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提出并歸口。
本文件起草單位:天津市消防救援總隊、應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內容包含:一般規定、維護保養程序、技術要求、檢查方法和維護保養方法、檔案管理等,代替DB11/T 1620-2019,與DB11/T 1620-2019相比,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增加了維護保養程序(見第五章);
——增加了檔案管理(見第七章)。
引??言
建筑消防設施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標準設置,是探測火災發生、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的重要保障。對建筑消防設施實施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是減少火災危害,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為引導和規范單位自身或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建筑消防設施完好有效,依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相關消防技術標準,制定本規程。
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技術規程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服務的程序、技術要求、檢查方法和維護保養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單位自身或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服務行為。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4107 消防基本術語
GA 503 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
GA 1157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設備配備
GB 25201 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
3 術語和定義
GB/T 14107、GA503、GA1157中確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維護保養服務 maintenance service
指依據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運用專業知識、技能和設備,對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的消防設施進行檢查、測試、維護、保養的行為。
3.2
維護保養項目 maintenance items
指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接受社會單位委托,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維護保養服務的設有消防設施的單體或多棟建筑物、構筑物。
3.3
定期維護保養 periodic maintenance
指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接受社會單位委托,定期派從業人員對合同約定的建筑消防設施提供的維護保養服務。
3.4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 fire protection technical service provider
從事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消防安全評估等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3.5
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 Maintenance and test of fire equipment
依據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運用專業知識、技能和設備,對各類建筑的建筑消防設施進行檢查測試、維護保養的活動。
4 一般規定
4.1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資格,執業范圍應當與其資質、資格等級相符合。
4.2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指派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從業人員從事維護保養服務。
4.3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設立技術負責人,對本機構的消防技術服務實施質量監督管理,對出具的技術服務文件進行技術審核。技術負責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
4.4 對每個維護保養項目,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指定1名項目負責人和至少2名操作人員,將維護保養質量責任落實到人。項目負責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操作人員應當取得中級技能等級以上建(構)筑物消防員職業資格證書。
4.5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依照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執業準則,開展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服務,保證經過維護保養的建筑消防設施的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并對維護保養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4.6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每月對維護保養項目消防設施提供至少一次維護保養服務。重要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應當根據委托單位需要或者消防救援機構指令增加服務頻次。
4.7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對維護保養項目制定維護保養服務工作計劃,注明項目負責人、列明消防設施的名稱、維護保養的內容和周期,并應符合本標準要求。
4.8 凡依法需要檢定/校準用于建筑消防設施測試的儀器設備,如:電子秤、壓力表、流量計、聲級計、照度計、風速儀、微壓計等,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檢定/校準并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4.9 實施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時,應按周期定期實施,填寫《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月檢查記錄表》和《建筑消防設施月維護保養記錄表》并由委托方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服務時,應當及時、客觀、真實、完整地記錄服務過程。
4.10 對于日常或檢查過程發現的問題,要立即安排有資質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維護處理,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護記錄表》確保建筑消防設施完好有效。因故未能完成維護任務的,應當在《建筑消防設施故障報維護單》中說明理由并由委托方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
4.11 對于包含值班及巡查職責的維護保養技術服務除執行本規程外,還應按照GB25201 《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的值班、巡查要求執行。
4.12 檢查維護完畢,應將系統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
5 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程序
5.1 維護保養準備
5.1.1 維護保養項目應有依法進行經消防驗收合格的手續文件暨《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或《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憑證》。
5.1.2 消防設技術服務機構應當收集維護保養項目的總平面布局圖、平面圖、系統圖、產品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現場確認建筑消防設施的系統種類并統計建筑消防設施各系統主要設備的規格型號和數量,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基本信息表》;對消防設施的主要部位和隱蔽設施進行標識。
5.1.3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根據維護保養項目消防設施的類別和規模,結合維護保養周期按月、季、年的不同工作內容,制定維護保養工作計劃,經技術負責人確認后,編制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工作任務書,工作任務書包括消防設施的系統,數量、位置以及維護檢查和維護保養日期。
5.1.4 維護保養項目負責人和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工作任務書實施。
6 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技術要求、檢查方法和維護保養方法
6.1 消防供配電設施
6.1.1 技術要求
6.1.1.1 雙電源切換箱安裝牢固,主電源、備用電源工作狀態指示正常,標志明顯,標識清晰。
6.1.1.2 雙電源切換箱主電源和備用電源應能正常自動切換。
6.1.1.3 發電機應能自動啟動,在30s內達到額定轉速并發電,運行狀態及顯示應正常。
6.1.1.4 柴油發電機和儲油箱無損壞、滲漏現象,儲油箱內的油位應正常,燃油標號正確。
6.1.1.5 機房通風設施運行應正常。
6.1.2 6.1.2檢查方法
6.1.2.1 每月查驗雙電源切換箱安裝固定是否牢固,檢查標志、標識狀態和主、備電源工作狀態。
6.1.2.2 每半年試驗確認雙電源切換箱在手動、自動狀態下,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能否正常切換。
6.1.2.3 每半年檢查自動控制方式,啟動發電機并用秒表計時,30s后核對儀表的顯示及數據、并觀察機組的運行狀況。
6.1.2.4 每月檢查發電機和儲油箱外觀,儲油箱油位及燃油標號。
6.1.2.5 每月檢查并測試機房通風設施。
6.1.3 維護保養方法
6.1.3.1 每年清潔雙電源切換箱內外及電器部件表面、清潔電纜及進出線表面灰塵和油污、檢查電纜接頭,擰緊所有導線和端子。
6.1.3.2 每年清潔柴油機及附屬設備外表,用干布或浸柴油的干抹布揩去機身、渦輪增壓器、氣缸蓋罩殼、空氣濾清器等表面上的油漬、水和塵埃;擦凈或用壓縮空氣吹凈充電發電機、散熱器、風扇等表面上的塵埃。
6.1.3.3 每年緊固裝置的固定螺栓,有銹蝕的及時更換。
6.2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6.2.1 技術要求
6.2.1.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平時應處于正常的監視狀態。
6.2.1.2 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火災顯示盤、CRT圖形顯示器、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等固定牢固、外觀完好、狀態顯示正常;火災報警控制器、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自檢、消音、復位、故障報警、火災報警、聯動控制)功能正常;打印機功能正常;主機接線符合標準;接地保護正確。主電源斷電時應自動轉換至備用電源供電,主電源恢復后應自動轉換為主電源供電,并分別顯示主、備電源的狀態。
6.2.1.3 火災探測器安裝應牢固,無松動、脫落、丟失和被遮擋現象;點型感煙、感溫探測器、線型光束感煙探測器、線型感溫探測器、火焰(或感光)探測器、管路采樣的吸氣式感煙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等報警功能應正常。
6.2.1.4 手動報警按鈕安裝應牢固,無松動、脫落、丟失和被遮擋現象;報警功能應正常。
6.2.1.5 火災警報裝置、應急廣播揚聲器安裝應牢固,聲響應清晰。
6.2.1.6 端子箱、模塊箱安裝牢固,無遮擋,模塊巡檢正常,導線標識清晰完整,端子和模塊無松動。
6.2.1.7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聯動控制功能應正常。
6.2.2 檢查方法
6.2.2.1 每月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主菜單和面板,查看并記錄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狀態指示燈是否正常。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是否存在故障、火警、動作、屏蔽等信息。
6.2.2.2 每月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火災顯示盤、CRT圖形顯示器、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等安裝是否牢固,外觀是否完好,狀態顯示是否正常。觸發自檢鍵,查看顯示和警報聲響功能是否正常,在報警期間,按下消音鍵,查看聲響是否停止。再按下復位鍵,查看系統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檢查主機的自檢、消音、復位、故障報警、火災報警、聯動控制)功能是否正常。檢查打印機功能是否正常。檢查主機接線線徑是否符合標準、排列是否整齊、標識是否清晰,端子接線是否牢固,端子接線數是否不超過2根、導線是否鏜錫或壓接端子。檢查接地保護線線徑、接地電阻值、連接是否牢固。切斷主電源,檢查直流備用電源供電的情況(主電源燈滅,備用電源燈亮),除系統報主電源故障外,其他工作正常。
6.2.2.3 每季度查驗25%的火災探測器的安裝和周圍環境;在試驗煙氣或溫度,減光片、試驗光源、可燃氣體作用下動作,向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火警信號,并啟動探測器報警確認燈。
6.2.2.4 每季度查驗25%手動報警按鈕的安裝和周圍環境;手動按下手動報警按鈕,向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火警信號,并啟動手動報警按鈕報警確認燈。
6.2.2.5 每季度查驗火災警報裝置、應急廣播揚聲器安裝是否牢固,手動開啟火災警報裝置、應急廣播揚聲器,查驗聲響的聲級。
6.2.2.6 每季度檢查端子箱、模塊箱安裝和周圍環境;查看模塊安裝和巡檢情況、查看導線標識是否清晰,查看端子和模塊有無松動。
6.2.2.7 每季度查驗不小于25%的聯動控制設備,模擬火災狀態或手動啟動聯動控制設備,查看聲光報警器是否鳴響,消防應急廣播系統是否啟動,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是否啟動,區域內的非消防電源是否被切斷,區域內的消防電梯是否迫降,區域內的防排煙系統是否被啟動,常開防火門是否關閉,防火卷簾是否動作到位等,消防控制室是否接收和顯示上述相關消防系統動作的反饋信號。
6.2.3 維護保養方法
6.2.3.1 每年至少應對管路采樣的吸氣式感煙探測器的采樣管道進行一次清洗。
6.2.3.2 每年對火災報警控制器及聯動控制器進行內外機柜除塵、緊固接線端子。
6.2.3.3 每年對端子箱、模塊箱進行內外機柜除塵、緊固接線端子和模塊。
6.2.3.4 每季度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
6.3 消防供水設施
6.3.1 技術要求
6.3.1.1 消防水池水位應正常,最高、最低水位報警功能正常,消防水池補水設施應正常,寒冷地區的消防水池應采取防凍措施。
6.3.1.2 高位消防水箱水位應正常,消防水箱補水設施應正常,寒冷地區的消防水箱應采取防凍措施,消防水箱出水管閥門應開啟并有明顯標志,出水管上的止回閥關閉時應當嚴密。
6.3.1.3 穩壓泵、氣壓水罐和穩壓泵控制柜安裝應牢固,運行平穩,無銹蝕。穩壓泵控制柜應有雙電源供電,指示燈顯示應正常,并應處于自動狀態;穩壓泵啟動、停止運行應正常,電接點壓力表的壓力設定值應符合設計要求;管網壓力顯示應正常。穩壓泵進、出口閥門應開啟,并有明顯標志,應無跑、冒、滴、漏現象。
6.3.1.4 消防水泵控制柜安裝應牢固、外觀完好、無銹蝕,狀態顯示正常;應有注明所屬系統及編號的標志,應有雙電源供電,并應處于自動狀態;手動啟停消防水泵主泵和備用泵,應運行平穩。主、備消防泵應具有自動切換功能;消防控制室應能手動啟動消防泵。
6.3.1.5 消防水泵及消防管道安裝應牢固、外觀完好、無銹蝕且銘牌清晰,消防水泵及消防管道有注明系統名稱和編號的標志牌。進、出口閥門常開,啟閉標志牌正確;消防水泵的進、出口應設壓力表,顯示正常。
6.3.1.6 水泵接合器應設標明用途的明顯標志,水泵接合器外觀完好,控制閥應常開,且啟閉靈活;組件應齊全完整,無銹蝕,地下水泵接合器井內無積水;水泵接合器周圍無遮擋物。
6.3.1.7 消防供水設施自動啟動功能正常。
6.3.2 檢查方法
6.3.2.1 每月檢查消防水池水位顯示裝置及消防水池水位是否正常,設置有消防水池液位自動報警裝置的,應查看信號傳送到報警控制器的情況;測試最高、最低水位報警功能;查看補水設施是否正常,閥門是否開啟,有無明顯標志;寒冷地區查看是否采取防凍措施。
6.3.2.2 每月檢查消防水箱水位顯示裝置及水位是否正常;設置有消防水箱液位自動報警裝置的,應每月查看信號傳送到報警控制器的情況;每月查看補水設施是否正常,閥門是否開啟,有無明顯標志;查看消防水箱出口閥門是否開啟,有無明顯標志;啟動消防水泵,查看水是否進入消防水箱。
6.3.2.3 查看穩壓泵、氣壓水罐和穩壓泵控制柜安裝是否牢固,分別手動啟動主穩壓泵和備用穩壓泵,查看運行是否平穩,檢查設備和支架外觀是否銹蝕;查驗穩壓泵控制柜的供電是否設置主、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泵控柜指示燈顯示是否正常,系統是否處于自動狀態;查驗電接點壓力表的壓力設定值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啟動運行狀態是否正常,管網壓力顯示是否正常;查看進、出口閥門是否完全開啟及標志是否正確,有無跑、冒、滴、漏現象。
6.3.2.4 每月檢查消防水泵控制柜安裝是否牢固、外觀是否完好、有無銹蝕,狀態顯示是否正常;是否有注明所屬系統及編號的標志;查看水泵控制柜的供電是否設置主、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系統是否處于自動狀態,手動分別啟動消防水泵主泵和備用泵,查看運行情況,并手動停止。模擬主泵故障,查看自動切換啟動備用泵情況,同時查看儀表及指示燈顯示。消防控制室遠程啟動、停止每臺消防水泵,查看水泵運行和反饋信號情況。
6.3.2.5 每月查看消防水泵及消防管道安裝是否牢固,外觀是否完好,有無變形和無銹蝕情況,銘牌是否清晰完整;每月查看消防水泵及消防管道是否有注明系統名稱和編號的標志,標志是否清晰完整;查看消防水泵和進、出口閥門的標志是否正確和完整。轉動閥門手輪,檢查每個閥門是否完全開啟;查看消防水泵進、出口管道上是否安裝壓力表,查看壓力表顯示值是否正常。
6.3.2.6 每月查看水泵接合器標志是否明顯、清晰、完整、正確;水泵接合器外觀是否完好,轉動手輪查看控制閥是否完全開啟,啟閉是否靈活,組件是否齊全完整,有無銹蝕;每月檢查地下水泵接合器井內有無積水,周圍是否有遮擋物。
6.3.2.7 每月打開回流閥,查看消防供水設施能否自動啟動。
6.3.3 維護保養方法
6.3.3.1 每季度檢查穩壓泵控制柜和消防水泵控制柜內電器元件有無松動、燒損現象,及時緊固或更換;每年對穩壓泵控制柜和消防水泵控制柜進行內外機柜除塵、緊固接線端子。
6.3.3.2 每半年對穩壓泵、氣壓水罐、消防水泵及消防管道的外觀清潔。
6.3.3.3 每年對消防水泵傳動機構和閥門絲桿進行潤滑處理、更換老化密封墊。
6.3.3.4 每年對水泵接合器悶蓋和閥門絲桿加黃油潤滑。
6.3.3.5 每年對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內部雜物進行清理。
6.3.3.6 每年對消防管網主要閥門進行一次開啟和關閉操作。
6.4 消火栓(消防炮)系統
6.4.1 技術要求
6.4.1.1 室內消火栓箱安裝應牢固,外觀完好且有明顯標志,箱內組件齊全,水帶不應破損,箱門開關靈活。室內消火栓不應被遮擋、圈占。
6.4.1.2 室內、外消火栓系統管網安裝應牢固、外觀完好、無變形、無滲漏、無銹蝕;管道閥門標識完整準確,寒冷地區管網應采取防凍措施。
6.4.1.3 室外消火栓安裝應牢固,外觀完好,無變形和機械損傷,組件齊全,開關靈活,地下消火栓標識應完整清晰,井內無積水。
6.4.1.4 消防炮安裝牢固,外觀完好,無變形和機械損傷,回轉與俯仰角度及定位機構靈活。電控消防炮控制裝置狀態正常。
6.4.1.5 消火栓系統和消防炮功能:靜水壓力應符合規范要求;消火栓動壓試驗壓力應符合相關要求 。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設置的壓力開關、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開關等信號應直接自動啟動,消防聯動控制裝置應能接收其反饋信號。消防炮噴水壓力應符合要求。
6.4.2 檢查方法
6.4.2.1 每月查看不少于10%的消火栓箱,一年內查看完所有消火栓箱,查看消火栓箱安裝是否牢固,外觀是否完好,標志是否明顯清晰,箱內組件是否齊全,水帶有無破損;箱門開關是否靈活;消火栓箱有無被遮擋、圈占現象。
6.4.2.2 每月查看室內、外消火栓系統管網安裝是否牢固、外觀是否完好、有無變形、滲漏、銹蝕情況;管道閥門標識是否完整準確,寒冷地區管網是否采取防凍措施。
6.4.2.3 每月檢查室外消火栓安裝是否牢固,外觀是否完好、有無變形和機械損傷;組件是否齊全,開關及出水口悶蓋開啟是否靈活。檢查地下消火栓標識是否完整清晰,井內有無積水。
6.4.2.4 每月檢查消防炮安裝安裝是否牢固,外觀是否完好、有無變形和機械損傷;檢查回轉與俯仰角度及定位機構靈活。檢查電控消防炮控制裝置顯示是否正常。
6.4.2.5 每半年對消火栓系統進行靜壓和動壓測試,對消防炮進行噴水試驗;靜壓測試:使用消火栓系統試水檢測裝置,分別選擇最不利處消火栓和最有利處消火栓,連接壓力表及關閉悶蓋,開啟消火栓,分別測量栓口靜水壓力并記錄。動壓試驗:選擇最不利點處消火栓連接消火栓系統試水檢測裝置進行試水試驗,查看消防水泵房內消防水泵是否自動啟動,消防控制室的反饋信號是否正常,測量并記錄最不利點處消火栓的出水壓力。觸發啟泵按鈕和消防炮控制閥查看消防炮進口壓力。
6.4.3 維護保養方法
6.4.3.1 每年對地下消火栓悶蓋和閥門絲桿加黃油潤滑。
6.4.3.2 每年對消防管網主要閥門進行一次開啟和關閉操作。
6.4.3.3 每年對消防炮轉動部分加黃油潤滑。
6.4.3.4 每年對旋轉式消火栓的轉動部位加機油或黃油潤滑。
6.4.3.5 每月清潔不少于10%的消火栓箱外部和箱內組件,一年內全部清潔完畢。
6.5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6.5.1 技術要求
6.5.1.1 報警閥組及管道安裝應牢固、外觀完好、無銹蝕且銘牌清晰,應有注明系統名稱、保護區域的標志牌,壓力表顯示符合設定值。報警閥組進、出口的控制閥應采用信號閥,不采用信號閥時,應用鎖具固定閥位,閥門應常開并有標識;報警閥組件應完整可靠,連接應正確,閥門標識應正確,開閉狀態應符合規范要求。報警閥組位置應便于操作,報警閥組周圍無遮擋物,報警閥附近有排水設施。報警閥組功能應滿足規范和設計要求。
6.5.1.2 信號閥外觀完好,無銹蝕,工作狀態正常(常開),開/關動作應靈活,信號輸出應正常。
6.5.1.3 水流指示器外觀完好且應有明顯標志;工作狀態正常,火災報警控制器能顯示水流指示器動作信號,且地址準確。
6.5.1.4 噴頭安裝應牢固,外觀完好無變形和附著物、懸掛物;噴頭周圍無遮擋物。
6.5.1.5 末端試水裝置和試水閥安裝應牢固,便于操作且有足夠排水能力的排水設施;末端試水裝置和試水閥壓力表應顯示正常。
6.5.1.6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功能應滿足設計和規范要求。
6.5.2 檢查方法
6.5.2.1 每月檢查報警閥組及管道安裝是否牢固、外觀是否完好、有無銹蝕且銘牌清晰,是否有注明系統名稱、保護區域的標志牌,壓力表顯示是否符合設定值。檢查報警閥組的控制閥是否開啟,查看有無啟閉標志,采用信號閥時反饋信號是否正確。不采用信號閥時,檢查是否用鎖具固定閥位。報警閥組件是否完整。查看組件連接管閥門是否有標識,標識是否準確,開閉狀態是否符合要求。報警閥附近是否有排水設施,查看每個報警閥安裝位置是否便于操作,周圍有無遮擋物。檢查報警閥組功能:
a)在消防聯動控制器設置在手動狀態下,開啟每個濕式報警閥組的試水閥,查看報警閥是否動作,水力警鈴是否鳴響,壓力開關動作是否直接啟動噴淋泵。
b)緩慢開啟干式報警閥試驗閥小流量排氣,空氣壓縮機啟動后關閉試驗閥,查看空氣壓縮機的運行情況、核對啟停壓力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c)系統采用傳動管控制時,核對傳動管壓力顯示是否符合設定值。
6.5.2.2 每月檢查信號閥外觀是否完好,有無銹蝕,工作狀態是否正常(常開),開啟/關閉動作是否靈活;關閉信號閥后,火災報警控制器是否顯示閥門關閉和具體位置。
6.5.2.3 每季度查看水流指示器外觀是否完好,是否有有明顯標志;模擬水流指示器動作,火災報警控制器是否顯示水流指示器動作信號,地址是否正確。
6.5.2.4 每月查看不少于10%的噴頭,一年內全部查看完畢,查看噴頭安裝是否牢固,外觀是否完好,有無變形和附著物、懸掛物;查看噴頭周圍有無遮擋物。
6.5.2.5 每月末端試水裝置和試水閥安裝是否牢固,是否便于操作且有足夠排水能力的排水設施;查看末端試水裝置和試水閥壓力表顯示是否正常。
6.5.2.6 每年對自動滅火系統的功能進行全覆蓋測試:
6.5.2.6.1濕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功能測試: 分別檢查并記錄每組報警閥最不利點處末端試水裝置的壓力表顯示值;在消防聯動控制器設置在手動狀態下,開啟每組報警閥最不利點處末端試水裝置,在消防水泵房查看濕式報警閥是否動作,水力警鈴是否鳴響,查看壓力開關動作是否直接啟動噴淋泵;在消防控制室查看水流指示器報警信號、壓力開關動作信號和噴淋水泵的啟動信號是否正常。系統功能試驗完畢后,必須將系統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
6.5.2.6.2干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功能測試 :分別關閉每組干式報警閥出口閥門,分別開啟干式報警閥組的試水閥,查看供氣裝置是否關閉,壓力開關和消防水泵、電磁閥的動作情況以及排氣閥的排氣情況;在消防控制室查看壓力開關、電動閥及消防水泵的動作反饋信號是否正常。系統功能試驗完畢后,必須將系統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
6.5.2.6.3預作用系統功能測試:關閉預作用報警閥出口控制閥,先后觸發防護區域內的兩只相關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和一只手動報警按鈕,查看預作用閥電磁閥、排氣閥入口電動閥、壓力開關、消防水泵的動作情況,消防控制室查看消防控制設備是否顯示電動閥、壓力開關及消防水泵的反饋信號。系統功能試驗完畢后,必須將系統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
6.5.2.6.4雨淋系統(水幕系統、水噴霧系統)功能測試:試驗前關閉雨淋閥出口控制閥,在消防控制室手動啟動雨淋閥的電磁閥,查看雨淋閥是否開啟,水力警鈴是否鳴響,壓力開關是否動作,是否直接啟動消防水泵,在消防控制室查看壓力開關和消防水泵的動作信號;自動狀態下,先后觸發防護區內兩個相關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和一只手動報警按鈕,查看雨淋閥是否開啟,水力警鈴是否鳴響,壓力開關是否動作,是否直接啟動消防水泵,在消防控制室查看壓力開關和消防水泵的動作信號。當采用傳動管控制的系統時,試驗前關閉雨淋閥出口控制閥,模擬傳動管泄壓后,查看雨淋閥是否開啟,水力警鈴是否鳴響,壓力開關是否動作,是否直接啟動消防水泵,在消防控制室查看壓力開關和消防水泵的動作信號。系統功能試驗完畢后,必須將系統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
6.5.3 維護保養方法
6.5.3.1 每年對消防管網主要閥門進行一次開啟和關閉操作。
6.5.3.2 每年對閥門絲桿加黃油潤滑。
6.5.3.3 每半年對報警閥及組件的外觀進行一次清潔;對排水設施進行雜物清理。
6.6 泡沫滅火系統
6.6.1 技術要求
6.6.1.1 泡沫消防泵控制柜安裝應牢固、外觀完好、無銹蝕,狀態顯示正常;應有注明所屬系統及編號的標志,應有雙電源供電,并應處于自動狀態;手動啟停泡沫消防泵主泵和備用泵,應運行平穩。主、備泡沫消防泵應具有自動切換功能;消防控制室應能手動啟動泡沫消防泵。
6.6.1.2 泡沫消防泵及消防管道安裝應牢固、外觀完好、無銹蝕且銘牌清晰,泡沫消防泵及消防管道有注明系統名稱和編號的標志牌。進、出口閥門常開,啟閉標志牌正確;泡沫消防泵的進、出口應設壓力表,顯示正常。
6.6.1.3 泡沫液儲罐和比例混合器安裝固定牢固,外觀完好,無銹蝕和機械損傷,銘牌清晰完整,閥門狀態和標識正常;泡沫液在有效期范圍內。
6.6.1.4 連接產生器立管在罐壁上應固定牢固,無變形、銹蝕、損傷;泡沫混合液立管與水平管道連接的金屬軟管兩端應固定牢固,無銹蝕、破損;管道上閥門啟閉應靈活,狀態應正確。
6.6.1.5 泡沫發生器控制閥應常開,并有明顯標志;泡沫發生器安裝應牢固,無損壞或變形,無銹蝕;泡沫產生器吸氣孔、發泡網及暴露的泡沫噴射口,不得有雜物進入或堵塞,泡沫出口附近不得有阻擋泡沫噴射及泡沫流淌的障礙物。
6.6.1.6 泡沫噴頭安裝應牢固,無損壞或變形,無銹蝕,噴頭四周應無障礙物。
6.6.1.7 泡沫消防炮安裝應牢固,無銹蝕、變形和損傷,控制閥應啟閉靈活;回轉與仰俯操作應靈活。
6.6.1.8 泡沫滅火系統功能應正常。
6.6.2 檢查方法
6.6.2.1 每月檢查泡沫消防泵控制柜安裝是否牢固、外觀是否完好、有無銹蝕,狀態顯示是否正常;是否有注明所屬系統及編號的標志;查看泡沫消防泵控制柜的供電是否設置主、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系統是否處于自動狀態,手動分別啟動泡沫消防泵主泵和備用泵,查看運行情況,并手動停止。模擬主泵故障,查看自動切換啟動備用泵情況,同時查看儀表及指示燈顯示。消防控制室遠程啟動、停止每臺泡沫消防泵,查看泡沫消防泵運行和反饋信號情況。
6.6.2.2 每月查看泡沫消防泵及消防管道安裝是否牢固,外觀是否完好,有無變形和無銹蝕情況,銘牌是否清晰完整;每月查看泡沫消防泵及消防管道是否有注明系統名稱和編號的標志,標志是否清晰完整;查看泡沫消防泵和進、出口閥門的標志是否正確和完整。轉動閥門手輪,檢查每個閥門是否完全開啟;查看泡沫消防泵進、出口管道上是否安裝壓力表,查看壓力表顯示值是否正常。
6.6.2.3 每月檢查泡沫液儲罐和比例混合器安裝固定是否牢固,外觀是否完好,有無銹蝕和機械損傷,銘牌是否清晰完整,閥門狀態和標識是否正常;泡沫液是否在有效期范圍內。
6.6.2.4 每月查看罐壁上的每根立管安裝是否牢固,有無變形、銹蝕、損傷;查看每根立管與水平管道連接的金屬軟管兩端固定是否牢固,有無銹蝕、破損;管道上閥門啟閉是否靈活,啟閉狀態是否正確。
6.6.2.5 每月查看每個泡沫產生器的控制閥是否處于完全開啟狀態,有無明顯標志;檢查每個泡沫產生器安裝是否牢固,有無損壞、變形、銹蝕;查看每個泡沫產生器的吸氣孔、發泡網及暴露的泡沫噴射口,有無雜物進入或堵塞,查看泡沫出口附近有無阻擋泡沫噴射及泡沫流淌的障礙物。
6.6.2.6 每月檢查泡沫噴頭安裝是否牢固,有無損壞、變形、銹蝕,四周有無障礙物。
6.6.2.7 每月檢查每個泡沫消防炮安裝是否牢固,有無銹蝕、變形和損傷;每月手動啟閉控制閥,檢查泡沫消防炮控制閥是否啟閉靈活;每月手動操作泡沫炮,檢查其靈活性和操作角度
6.6.2.8 每年檢查一次泡沫滅火系統功能,拆除一個泡沫產生器,將其安裝在罐壁外,關閉其余泡沫產生器的進口閥,按設定的控制方式(手動啟動、自動啟動)啟動泡沫消防泵和控制閥,查看泡沫消防泵、比例混合器、泡沫產生器入口的壓力表的顯示,查看泡沫產生器的發泡情況并查驗消防控制室的顯示情況。不宜實際噴泡沫的系統,關閉泡沫液進、出口閥,按上述方法啟動系統,查驗泡沫產生器的噴灑情況并查驗消防控制室的顯示情況。沖洗設備和管道后,將系統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
6.6.3 維護保養方法
6.6.3.1 每季度檢查泡沫消防泵控制柜內電器元件有無松動、燒損現象,及時緊固或更換;每年對泡沫消防泵控制柜進行一次內外機柜清潔、對接線端子進行一次緊固。
6.6.3.2 每半年對泡沫消防泵、泡沫液儲罐和比例混合器進行一次表面清潔。
6.6.3.3 每半年清理一次泡沫產生器。
6.6.3.4 每半年除儲罐上的泡沫混合液立管和液下噴射防火堤內泡沫管道及高倍數泡沫產生器進口端控制閥后的管道外,其余管道應全部沖洗,清除銹渣。
6.6.3.5 每季度對儲罐上的低、中倍數泡沫混合液立管清除銹渣。
6.6.3.6 每年對閥門進行一次開啟和關閉操作,對閥門絲桿加黃油潤滑。
6.7 氣體滅火系統
6.7.1 技術要求
6.7.1.1 氣體滅火控制器、火災探測器、緊急啟停按鈕、聲光警報裝置、氣體釋放燈等固定應牢固, 外觀完好,工作狀態應正常。
6.7.1.2 氣體滅火控制器聯動控制功能應正常,包括報警功能、自動聯動功能、緊急啟動功能/停止功能、延時功能、啟動電磁閥功能、控制聲光警報裝置功能、氣體釋放顯示功能以及聯動控制設備反饋功能。
6.7.1.3 滅火劑儲瓶及啟動瓶固定應牢固,外觀完好、銘牌和標志清晰,無泄漏。滅火劑儲瓶及啟動瓶壓力應正常。
6.7.1.4 啟動電磁閥固定應牢固,外觀完好,導線連接可靠完整,運輸安全銷應拆除。
6.7.1.5 滅火劑儲存容器及容器閥、單向閥、連接軟管、集流管、選擇閥、安全泄放裝置和啟動管路固定應牢固,外觀完好,標志清晰。
6.7.1.6 滅火劑輸送管道和支、吊架固定應牢固,無變形、銹蝕;噴嘴固定應牢固,噴嘴孔口無堵塞,噴嘴周圍1.5米無遮擋物。
6.7.1.7 低壓二氧化碳儲存裝置制冷系統應工作正常。
6.7.2 檢查方法
6.7.2.1 每月檢查滅火控制器、火災探測器、緊急啟停按鈕、聲光警報裝置、氣體釋放燈等固定牢固情況,查看外觀和工作狀態。
6.7.2.2 每季度氣體滅火控制器聯動控制功能暨報警功能、自動聯動功能、緊急啟動功能/停止功能、延時功能、啟動電磁閥功能、控制聲光警報裝置功能、氣體釋放顯示功能以及聯動控制設備反饋功能。
6.7.2.3 每月檢查滅火劑儲瓶及啟動瓶固定牢固情況,外觀有無變形、劃痕、銘牌和標志牌是否清晰;每季度檢查滅火劑儲瓶及啟動瓶壓力是否滿足要求,低壓二氧化碳儲存裝置的液位是否符合要求、高壓二氧化碳滅火劑瓶重量,滅火劑凈重不得小于設計儲存量的90%。
6.7.2.4 每月檢查啟動電磁閥固定牢固情況,外觀有無變形、劃痕,導線連接是否可靠完整,運輸安全銷是否拆除。
6.7.2.5 每月檢查滅火劑儲存容器及容器閥、單向閥、連接軟管、集流管、選擇閥、安全泄放裝置和啟動管路的固定牢固情況,外觀是否完好有無銹蝕、變形和遮擋。
6.7.2.6 每月查看滅火劑輸送管道和支、吊架及噴嘴固定是否牢固,有無變形或銹蝕;噴嘴孔口有無堵塞,噴嘴周圍有無遮擋物。
6.7.2.7 每月低壓二氧化碳儲存裝置制冷系統工作狀況。
6.7.3 維護保養方法
6.7.3.1 每年對氣體滅火控制器進行內外機柜除塵、緊固接線端子。
6.7.3.2 每年對滅火劑儲存容器及容器閥、單向閥、連接軟管、集流管、選擇閥、安全泄放裝置和啟動管路、噴嘴清潔灰塵。
6.8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和機械排煙系統
6.8.1 基本技術要求
6.8.1.1 防煙、排煙風機控制柜安裝牢固,外觀完好,無遮擋;應有注明系統名稱和編號的標志,儀表、指示燈和狀態顯示正常且處于自動狀態。
6.8.1.2 防煙、 排煙風機安裝牢固,外觀完好,無變形、無破損、無銹蝕;注明型號、規格、技術性能的銘牌應完好,風機轉動靈活、運行正常,無異常噪音。傳動皮帶防護罩完好。風機的柔性接頭外觀完好、無破損。
6.8.1.3 風管和支、吊架固定應牢固、外觀完好,風管應無破損,無變形和無銹蝕。支吊架無變形、無銹蝕、無脫漆。
6.8.1.4 送風閥、排煙閥、防火閥、送風口等固定應牢固,外觀完好,標志明顯清晰、啟、閉狀態正確,無破損、無變形、無遮擋;開啟與復位操作應靈活可靠,關閉時應嚴密,功能應正常。
6.8.1.5 擋煙垂壁和電動排煙窗外觀應完好。各部件無變形、松動。控制箱工作狀態應正常。
6.8.1.6 送風機、排煙風機、活動擋煙垂壁、自動排煙窗應能現場和遠程手動啟動相應區域的送風機、排煙風機,并向火災報警控制器反饋信號。設有補風的系統,應在啟動排煙風機的同時啟動送風機,當通風與排煙合用風機時,應能自動切換到高速運行狀態;活動擋煙垂壁、電動排煙窗系統應具有直接啟動或聯動控制開啟功能。
6.8.2 聯動試驗技術要求
6.8.2.1 加壓送風系統的聯動試驗應滿足:
a) 當任一常閉送風口開啟時,相應的送風機均應能同時啟動;
b) 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調試時,當火災自動報警探測器發出火警信號后,應在15s內啟動有關部位的送風口、送風機,啟動的送風口、送風機,同時其狀態信號應反饋到消防控制室。
6.8.2.2 機械排煙系統的聯動試驗應滿足:
a) 當任一常閉排煙閥或排煙口開啟時,排煙風機均應能聯動啟動;
b) 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調試時,當火災自動報警探測器發出火警信號后,應在15s內啟動有關部位的排煙閥或排煙口、排煙風機。排煙系統與通風、空調系統合用時,應在30s內自動關閉與排煙無關的通風、空調系統。啟動的排煙閥或排煙口、排煙風機,其狀態信號應反饋到消防控制室;
c) 有補風要求的機械排煙場所,當火災確認后,補風系統應啟動。
6.8.2.3 自動排煙窗的聯動試驗應滿足:
a) 自動排煙窗應在火災自動報警探測器發出火警信號后聯動開啟到符合要求的位置;
b) 動作狀態信號應反饋到消防控制室。
6.8.2.4 活動擋煙垂壁的聯動試驗應滿足:
a) 活動擋煙垂壁應在火災報警后聯動下降到設計高度;
b) 動作狀態信號應反饋到消防控制室。
6.8.3 日常檢查方法
6.8.3.1 每月查看防煙、排煙風機控制柜的安裝是否牢固,查驗外觀和周圍環境;檢查是否有注明系統名稱和編號的標志,標志是否清晰,儀表、指示燈和狀態顯示是否正常,手/自動轉換開關是否處于自動狀態。
6.8.3.2 每月查看防煙、 排煙風機安裝是否牢固,外觀是否完好,有無變形、破損、銹蝕情況;注明型號、規格、技術性能的銘牌是否完好、清晰;手動啟動風機查看風機轉動方向、運行情況,有無異常噪音。查看傳動皮帶防護罩和風機的柔性接頭外觀是否完好、有無破損。
6.8.3.3 每月檢查風管和支、吊架的外觀和固定情況,檢查風管有無破損,變形無銹蝕情況。檢查支吊架有無變形、銹蝕、脫漆現象。
6.8.3.4 每月檢查送風閥、排煙閥、防火閥、送風口的外觀和固定情況,檢查標志是否明顯清晰、啟閉狀態是否正確,是否存在破損、變形、遮擋情況;執行機構手動功能是否靈活可靠,關閉時是否嚴密、反饋信號是否正確。每半年應對全部排煙防火閥、送風閥或送風口、 排煙閥或排煙口進行自動和手動啟動試驗一次。
6.8.3.5 每月檢查擋煙垂壁和電動排煙窗外觀,檢查各部件有無變形、松動。控制箱工作狀態是否正常。
6.8.3.6 每季應對防煙風機、排煙風機、活動擋煙垂壁、自動排煙窗進行一次功能檢測啟動試驗。
6.8.4 聯動試驗檢查方法
6.8.4.1 每年應對防煙、排煙系統進行一次完整的聯動試驗。
6.8.4.2 系統聯動控制功能的檢查方法:
a) 自動控制方式下,分別觸發同一防煙分區的兩個火災探測器或一個火災探測器和一個手動報警按鈕,查看相應送風口閥或送風口、送風機、排煙閥或排煙口、排煙風機的動作和信號反饋情況;
b) 通風與排煙合用系統,同時查看風機運行狀態的轉換情況;
c) 全部復位,恢復到正常警戒狀態。
6.8.4.3 機械防煙系統的檢查方法:
a) 選取送風系統末端所對應的送風最不利的三個連續樓層模擬起火層及其上下層,封閉避難層(間)僅需選取本層,測試前室及封閉避難層(間)的風壓值應滿足前室、封閉避難層(間)與走道之間的壓差應為25Pa~30Pa,樓梯間與走道之間的壓差應為40Pa~ 50Pa且偏差不大于設計值的10%;
b) 對樓梯間和前室的測試應單獨分別進行,且互不影響;
c) 測試樓梯間和前室疏散門的門洞斷面風速時,應同時開啟三個樓層的疏散門。
6.8.4.4 機械排煙系統的檢查方法:
a) 開啟任一防煙分區的全部排煙口、 風機啟動后測試排煙口處的風速應符合設計要求且偏差不大于設計值的10%;
b) 設有補風系統的場所,還應測試補風口風速應符合設計要求且偏差不大于設計值的10%。
6.8.4.5 自動排煙窗檢查方法應符合下列規定:
a) 手動操作排煙窗開關進行開啟、 關閉試驗,排煙窗動作應無升降障礙,靈敏、可靠;
b) 模擬火災,觸發相應區域火災報警后,同一防煙分區內排煙窗應能聯動開啟;自動排煙窗應在60s內或小于煙氣充滿儲煙倉時間內開啟完畢。帶有溫控功能自動排煙窗其溫控釋放溫度應大于環境溫度30℃且小于100℃。
c) 查看消防控制室排煙窗完全開啟后的反饋信號。
6.8.4.6 活動擋煙垂壁檢查方法:
a) 手動操作擋煙垂壁按鈕進行開啟、復位試驗,擋煙垂壁應無升降障礙,靈敏、可靠地啟動與到位后停止,下降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b) 模擬火災,觸發相應區域火災報警后,同一防煙分區內擋煙垂壁應在60s內聯動下降到設計高度;
c)查看消防控制室擋煙垂壁下降到設計高度后的反饋信號。
6.8.5 維護保養方法
6.8.5.1 每年對防煙、排煙風機控制柜進行內外機柜除塵、緊固接線端子。每季度檢查風機控制柜內電器元件有無松動、燒損現象,及時緊固或更換。
6.8.5.2 每半年對風機傳動機構、葉輪、風機軸承進行潤滑處理
6.8.5.3 每年對送、排風口和風機進風口、排風口進行清潔處理。
6.8.5.4 每年對送風閥、排煙閥、防火閥等傳動機構進行潤滑處理。
6.9 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6.9.1 技術要求
6.9.1.1 應急照明燈具和疏散指示標志安裝應牢固,外觀完好,無遮擋;電源指示燈正常。
6.9.1.2 應急照明燈具和疏散指示標志功能應正常。
6.9.2 檢查方法
6.9.2.1 每月檢查不少于10%應急照明燈具和疏散指示標志,查看安裝是否牢固,外觀是否完好,有無遮擋;電源指示燈是否常亮。
6.9.2.2 每季度檢查不少于25%應急照明燈具和疏散指示標志功能,切斷正常照明供電,檢查是否能轉入應急照明電源供電。
6.9.3 維護保養方法
6.9.3.1 每季度清潔不少于25%應急照明燈具和疏散指示標志,并進行一次充、放電試驗。
6.9.3.2 每年對應急照明集中電源進行內外機柜除塵、緊固接線端子。
6.10 應急廣播系統
6.10.1 技術要求
6.10.1.1 應急廣播系統工作狀態應正常,指示燈顯示應正確。
6.10.1.2 應急廣播主機系統組件齊全,連接方式正確,監聽功能正常。
6.10.1.3 揚聲器安裝牢固、外觀完好。
6.10.1.4 應能用話筒播音;應在火災報警后,按設定的控制程序自動啟動消防應急廣播,播音區域應正確、音質清晰。
6.10.2 檢查方法
6.10.2.1 每月查驗應急廣播主機的工作狀態。
6.10.2.2 每月檢查應急廣播系統主機組件,查驗連接線路是否可靠;用話筒播音,檢查監聽效果。
6.10.2.3 每月查看不少于25%揚聲器的外觀狀況。
6.10.2.4 每半年在消防控制室用話筒對所有區域播音,檢查揚聲器的音質;自動控制方式下,分別觸發兩個相關的火災探測器或觸發手動報警按鈕后,核查啟動消防應急廣播的程序和區域,檢查揚聲器音質是否清晰,檢查有無不響的揚聲器。
6.10.3 維護保養方法
6.10.3.1 每半年清潔應急廣播系統主機和不少于50%的揚聲器。
6.10.3.2 每年緊固應急廣播系統主機接線端子。
6.11 消防專用電話
6.11.1 技術要求
6.11.1.1 消防電話主機工作狀態應正常,指示燈顯示應正確。
6.11.1.2 消防控制室應備有不少于2個插孔電話。
6.11.1.3 消防控制室應能接受插孔電話和消防專用電話分機的呼叫,通話音質清晰。
6.11.2 檢查方法
6.11.2.1 每月查驗消防電話主機的工作狀態。
6.11.2.2 每月檢查消防控制室插孔電話。
6.11.2.3 每月對重要場所消防電話與消防控制室進行通話,每季度用插孔電話對不少于25%的電話插孔與消防控制室進行通話,查驗通話效果。
6.11.3 維護保養方法
6.11.3.1 每半年清潔消防電話主機和消防專用電話。
6.11.3.2 每年緊固消防電話主機接線端子。
6.12 防火分隔設施
6.12.1 技術要求
6.12.1.1 防火門
a)防火門安裝應牢固,外觀完好,無脫漆、銹蝕、變形和機械損傷,銘牌清晰完整,應有“保持防火門關閉”標識。門框與墻體密封嚴密,鋼質門框內填充的不燃材料應密實。
b)防火門組件(閉門器、順序器、防火密封條、門把手、門鎖、合頁等)齊全完整無缺失,狀態正常;
c)防火門應具有自行關閉功能,雙扇防火門應具有按順序自行關閉的功能,防火門關閉應嚴密,防火密封條應完好。
d)常開防火門應能在火災時自行關閉,并應具有信號反饋的功能。
e)防火門周圍不應有障礙物。
6.12.1.2 防火卷簾
a)防火卷簾門電控箱安裝牢固,外觀完好、無銹蝕和機械損傷,狀態指示正常。
b)防火卷簾外觀完好,導軌牢固無銹蝕和機械損傷;防火卷簾組件應齊全完整,緊固件無松動現象,操作按鈕完好。
c)防火卷簾與樓板、梁、墻、柱之間的空隙防火封堵應完好。
d)防火卷簾應具有火災時自動降落功能,且具有信號反饋的功能。防火卷簾應具有火災時靠自重自動關閉功能。
6.12.1.3 防火窗和電動防火閥外觀完好,開啟復位應靈活可靠,關閉應嚴密。防火窗防火密封條應完好。
6.12.2 檢查方法
6.12.2.1 防火門
a)每月查看防火門安裝是否牢固,外觀是否完好,有無脫漆、銹蝕、變形和機械損傷現象,查看防火門銘牌是否清晰完整,是否設有“保持防火門關閉”標識。查看門框與墻體是否有縫隙,每年查看鋼質門框內填充的不燃材料是否密實。
b)每月查看防火門組件(閉門器、順序器、防火密封條、門把手、門鎖、合頁等)是否齊全完整無缺失,狀態是否正常。
c)每月檢查不少于10%的防火門一年內檢查完畢,防火門是否具有自行關閉功能,雙扇防火門是否具有按順序自行關閉的功能,防火門關閉是否嚴密,防火密封條是否完好。
d)每季度檢查25%的常開防火門,一年內檢查所有常開防火門,模擬火災報警,查看電動常開防火門在接收到控制信號后自動關閉情況和防火門完全關閉后反饋信號顯示情況。
e)每月檢查防火門周圍是否有障礙物。
6.12.2.2 防火卷簾
a)每月檢查防火卷簾門控制箱安裝是否牢固,外觀是否完好、有無銹蝕和機械損傷,控制箱狀態指示是否正常。
b)每月檢查防火卷簾外觀是否完好,導軌是否牢固,有無銹蝕和機械損傷;檢查防火卷簾組件是否齊全完整,緊固件有無松動現象,操作按鈕是否完好。
c)每月檢查防火卷簾與樓板、梁、墻、柱之間的空隙防火封堵是否完好。
d)每季度手動控制防火卷簾操作按鈕控制防火卷簾的升降,查看防火卷簾是否運行平穩,升降到位;每季度模擬探測器報警的火災狀態或消防控制室手動控制防火卷簾控制模塊,檢查防火卷簾是否自動降落到底,消防控制室有無反饋信號,位置是否準確。
e)每年模擬火災狀態下易熔合金動作,查看防火卷簾是否能靠自重自動關閉,消防控制室能否接收其反饋信號。
6.12.2.3 每季度查看防火窗和電動防火閥外觀是否完好,開啟復位是否靈活可靠,關閉時是否嚴密。防火窗防火密封條是否完好。
6.12.3 維護保養方法
6.12.3.1 每年對防火卷簾控制箱進行內外機柜除塵、緊固接線端子和控制模塊。每年檢查防火卷簾控制箱內電器元件有無松動、燒損現象,及時緊固或更換。
6.12.3.2 每年對防火門合頁,加涂黃油潤滑一次。
6.12.3.3 每年對防火門鎖把手進行一次加固緊固螺絲。
6.12.3.4 每季查看閉門器,如有速度過快或過慢現象應及時調整調節螺絲。
6.12.3.5 每季清理防火卷簾門導軌內雜物,每季應加涂黃油潤滑一次。
6.12.3.6 每季對卷簾門傳動鏈條鏈輪等裝置加注潤滑油一次。
6.12.3.7 每年對電動防火閥、電動排煙窗的轉動部位加注注潤滑油一次。
6.13 消防電梯
6.13.1 技術要求
6.13.1.1 首層的消防電梯迫降按鈕保護罩完好,觸發按鈕時,消防電梯下降至首層。
6.13.1.2 轎廂內專用對講電話外觀完好,通話正常。
6.13.1.3 消防電梯應具有迫降首層功能并接收反饋信號。
6.13.1.4 消防電梯井排水設備排水功能正常。
6.13.2 檢查方法
6.13.2.1 每月查看消防電梯迫降按鈕保護罩是否完好,每年觸發首層的迫降按鈕,查看消防電梯運行情況。
6.13.2.2 每季度檢查消防電梯轎廂內專用對講電話外觀和通話情況。
6.13.2.3 每年對手動或自動控制方式對消防電梯進行迫降功能測試,查看消防電梯的動作情況和反饋信號。
6.13.2.4 每半年檢查消防電梯井排水泵的外觀和控制箱的供電和接線情況,測試排水功能。
6.13.3 維護保養方法
6.13.3.1 每半年清潔消防電梯井排水泵控制箱,檢查排水泵固定支架是否銹蝕,排水泵有無異狀。
6.13.3.2 每年應對消防電梯排水泵進行擦洗、除污、潤滑操作, 每年應清理排水井內雜物。
6.14 細水霧滅火系統
6.14.1 技術要求
6.14.1.1 細水霧滅火控制器、火災探測器、水泵控制柜(盤)、聲光警報裝置、系統動作指示燈等安裝定應牢固, 外觀完好,工作狀態應正常。
6.14.1.2 細水霧滅火控制器聯動控制功能應正常,包括報警功能、自動聯動功能、啟動電磁閥功能、控制聲光警報裝置功能、系統動作指示功能以及聯動控制設備反饋功能。
6.14.1.3 儲水箱和儲水容器的水位及儲氣容器內的氣體壓力是否符合設計要求,無泄漏。
6.14.1.4 連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裝置、分區控制閥、閥驅動裝置、噴嘴、信號反饋裝置、減壓閥等全部系統組件應安裝牢固、外形完好、無碰撞變形及其他機械性損傷,銘牌和標志牌應清晰,手動操作裝置的防護罩、鉛封和安全標志應完整。
6.14.1.5 控制閥等各種閥門的啟閉狀態應符合設計要求。
6.14.1.6 儲存裝置間的設備、滅火劑輸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應牢固,外形完好,無變形、銹蝕、無、無裂紋、及老化,各噴嘴孔口無堵塞,噴嘴周圍1.5米無遮擋物。
6.14.1.7 細水霧滅火系統的功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6.14.2 檢查方法
6.14.2.1 每月檢查細水霧滅火控制器、火災探測器、水泵控制柜(盤)、聲光警報裝置、系統動作指示燈固定牢固情況,查看外觀和工作狀態。
6.14.2.2 每季度細水霧滅火控制器聯動控制功能暨報警功能、自動聯動功能、啟動電磁閥功能、控制聲光警報裝置功能、系統動作顯示功能以及聯動控制設備反饋功能是否正常。
6.14.2.3 每月查看儲水箱和儲水容器的水位及儲氣容器內的氣體壓力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6.14.2.4 每月查看連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裝置、分區控制閥、閥驅動裝置、噴嘴、信號反饋裝置、減壓閥等全部系統組件安裝是否牢固、外形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變形及其他機械性損傷,銘牌和標志牌應清晰,手動操作裝置的防護罩、鉛封和安全標志應完整。
6.14.2.5 每月檢查分區控制閥動作是否正常
6.14.2.6 每季度查看儲存裝置間的設備、滅火劑輸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情況,外形完好,無變形、銹蝕、無裂紋、及老化,各噴嘴孔口無堵塞,噴嘴周圍1.5米無遮擋物。
6.14.2.7 每季度通過泄放試驗閥對泵組系統進行一次放水試驗,檢查泵組啟動、主備泵切換及報警聯動功能是否正常;檢查瓶組系統的控制閥動作是否正常。每年對每個防護區進行一次模擬啟動試驗。
6.14.3 維護保養方法
6.14.3.1 儲水箱每半年換水一次,儲水容器內的水按要求定期更換。
6.14.3.2 每年檢查接線情況,清潔灰塵,清洗儲水箱、過濾器。
6.14.3.3 每年對細水霧滅火控制器進行內外機柜除塵、緊固接線端子。
6.14.3.4 每年對儲存裝置間的設備、滅火劑輸送管道、連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裝置、分區控制閥、閥驅動裝置、噴嘴、信號反饋裝置、減壓閥等清潔。
6.15 干粉滅火系統
6.15.1 技術要求
6.15.1.1 滅火控制器、火災探測器、緊急啟停按鈕、防護區入口處手制動轉換裝置、聲光警報裝置、氣體釋放燈等安裝牢固、外觀完好,工作狀態應正常。
6.15.1.2 干粉儲存容器及容器閥、連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裝置、選擇閥、閥驅動裝置、噴嘴、信號反饋裝置、減壓閥等全部系統組件應安裝牢固、外形完好,無變形、無銹蝕、無機械性損傷,銘牌和標志牌應清晰,手動操作裝置的防護罩、鉛封和安全標志應完整。
6.15.1.3 干粉儲存裝置及啟動瓶固定應牢固,外觀完好、銘牌和標志清晰,無泄漏、壓力滿足設計要求。
6.15.1.4 啟動電磁閥固定應牢固,外觀完好,導線連接可靠完整,運輸安全銷應拆除。
6.15.1.5 干粉釋放管道和支、吊架固定應牢固,無變形、銹蝕;噴嘴固定應牢固,噴嘴孔口無堵塞,噴嘴周圍1.5米無遮擋物。
6.15.1.6 系統功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6.15.2 檢查方法
6.15.2.1 每月查看滅火控制器、火災探測器、緊急啟停按鈕、防護區入口處手制動轉換裝置、聲光警報裝置、氣體釋放燈固定牢固情況,查看外觀和工作狀態。
6.15.2.2 每月查看干粉儲存容器及容器閥、連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裝置、選擇閥、閥驅動裝置、噴嘴、信號反饋裝置、減壓閥等全部系統組件應無碰撞變形及其他機械性損傷,銘牌和標志牌應清晰,手動操作裝置的防護罩、鉛封和安全標志應完整。
6.15.2.3 每月查看干粉儲存裝置及啟動瓶固定牢固情況,外觀有無變形、劃痕、銘牌和標志牌是否清晰;驅動氣體儲存容器內的壓力,不得小于設計儲存量的90%。
6.15.2.4 每月檢查啟動電磁閥固定牢固情況,外觀有無變形、劃痕,導線連接是否可靠完整,運輸安全銷是否拆除。
6.15.2.5 每月查看干粉釋放管道和支、吊架及噴嘴固定是否牢固,有無變形或銹蝕;噴嘴孔口有無堵塞,噴嘴周圍有無遮擋物。
6.15.2.6 每年對每個防護區進行一次模擬啟動實驗。
6.15.3 維護保養方法
6.15.3.1 每年對干粉滅火控制器進行內外機柜除塵、緊固接線端子。
6.15.3.2 每年對干粉儲存容器及容器閥、連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裝置、選擇閥、閥驅動裝置、噴嘴、信號反饋裝置、減壓閥等進行清潔。
6.16 滅火器
6.16.1 技術要求
6.16.1.1 滅火器外觀應完好,滅火器筒體應無明顯銹蝕和凹凸等損傷,手柄、插銷、鉛封、壓力表等組件應齊全完好,無松動、脫落或損傷。噴射軟管應完好,無龜裂;噴嘴無堵塞。
6.16.1.2 滅火器銘牌或“滅火器維修合格證”應清晰,無殘缺;滅火器應在有效期和報廢年限內。壓力表指針應在綠色區域范圍內,二氧化碳滅火器重量應與銘牌標示一致。
6.16.1.3 滅火器設置位置應有明顯標志且擺放穩固,其銘牌應朝外,滅火器箱不得上鎖;滅火器應設置在位置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6.16.1.4 滅火器的規格型號、數量和放置地點應符合設計要求。
6.16.2 檢查方法
6.16.2.1 每月查看滅火器外觀,滅火器筒體是否有明顯銹蝕和機械損傷,查看手柄、插銷、鉛封、壓力表等組件是否齊全完好,無松動、脫落或損傷。每月查看滅火器噴射軟管是否完好,有無龜裂;噴嘴有無堵塞。
6.16.2.2 每月查看滅火器銘牌或“滅火器維修合格證”是否清晰、無殘缺,滅火劑的種類,充裝壓力、總質量、滅火級別、制造廠名、出廠日期和維修日期等標志是否齊全、清晰;每月查看滅火器銘牌確認滅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和報廢年限內;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范圍內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范圍內,每月對二氧化碳滅火器進行稱重核查是否與銘牌標示重量一致。
6.16.2.3 每月查看滅火器的設置位置是否有明顯標志,擺放是否穩固,銘牌是否朝外;滅火器箱是否方便開啟;查看滅火器是否設置在位置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是否影響安全疏散。
6.16.2.4 每年查看滅火器的規格型號、數量和擺放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6.16.2.5 檢查完畢,在每具滅火器明顯部位粘貼檢查合格標志。
6.16.3 維護保養方法
每半年對滅火器清潔灰塵一次;按規定定期返廠維修。發現有銹蝕、膠管老化、壓力不正常、達到使用年限的及時更換。
7 檔案管理
7.1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建立檔案室,制定檔案管理制度,安排專人負責管理。
7.2 檔案應當包括日常工作檔案、人員管理檔案、消防技術服務檔案等內容。
7.3 日常工作檔案包括有關制度規定、業務培訓工作記錄、工作獎懲等。
7.4 人員管理檔案包括從業人員名冊、勞動合同、技術負責人任命文件、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項目負責人和操作人員的個人工作檔案等。
7.5 消防技術服務檔案應當以每個維護保養項目為基準建立,包括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消防設施基本信息表、消防設施主要組件編號示意圖、維護保養工作計劃、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及維護保養記錄、建筑消防設施報維護單、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護記錄表、消防設施的平面布置圖、系統圖、產品、系統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質量調查和反饋信息資料等。
7.6 消防技術服務檔案保管期限為二十年。
附 錄 A
(資料性)
建筑消防設施基本情況表
(項目名稱) 建筑消防設施基本情況表 | |||||||
委托單位 | 聯系人 | ||||||
項目地址 | 電 話 | ||||||
合同編號 | 合同期限 | ||||||
維保單位 | 辦公電話 | ||||||
項目負責人 | 手機 | ||||||
消 | 系統名稱 | 運 行 狀 態 | 系統名稱 | 運 行 狀 態 | 系統名稱 | 運 行 狀 態 | |
消防供配電設施 | 細水霧滅火系統 | 消防電梯 | |||||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 氣體滅火系統 | 消防分隔設施(防火門、防火窗、防火卷簾、電動防火閥) | |||||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 泡沫滅火系統 | 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系統 | |||||
消防給水設施 | 干粉滅火系統 | 滅火器 | |||||
室內消火栓系統 | 機械排煙系統 | 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及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 |||||
消防炮系統 |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 其它設施 | |||||
室外消火栓系統 | 應急廣播系統 | ||||||
水噴霧滅火系統 | 消防專用電話系統 | ||||||
備 注 | |||||||
附 錄 B
(資料性)
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護單
表 B.1 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護單
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護單 | |||
委托單位 | 聯系人電話 | ||
維保單位 | 聯系人電話 | ||
故障發現時間 | 發現人簽名 | ||
故障部位 | |||
故障情況描述 | |||
維護建議 | |||
項目負責人 | 日 期 | ||
委托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蓋章 | |||
維護結果 | |||
項目負責人 | 日 期 | ||
委托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確認簽字/蓋章 | |||
備注 | 本表格一式二份,維保雙方留檔備查;具體費用見報價單,雙方確認后產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