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落實主體責任、依法依規執業,促進和提高消防技術服務質效,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結合我市消防工作實際,廈門市消防救援支隊決定組織開展2022年全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專項檢查工作(以下簡稱“專項檢查”)。現將《2022年全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專項檢查工作方案》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 檢查時間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共分為底數清查、自查自改、從業核查、執業檢查4個階段。 二 檢查對象 (一)在我市注冊、執業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含注冊消防工程師和消防設施操作員); (二)我市5萬平方以上大型商業綜合體及5萬平方以下商業綜合體的消防技術服務質量; (三)除(二)之外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技術服務質量; (四)發生人員傷亡或者重大社會影響火災的單位(場所)的消防技術服務質量。 三 檢查內容 (一)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檢查 重點檢查: 1.是否取得企業法人資格; 2.工作場所建筑面積是否滿足; 3.消防技術服務基礎設備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設備配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4.注冊消防工程師是否少于2人,其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是否少于1人; 5.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的機構以及同時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的機構中取得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是否少于6人,其中中級技能等級以上的是否少于2人; 6.是否具備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消防安全評估過程控制體系。 (二)消防技術服務項目執業質量檢查 1.對以下5項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重點查處: (1)從事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機構是否具備從業條件; (2)是否出具虛假、失實文件; (3)經維護保養的消防設施質量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經維護保養的消防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是否存在發生火災時未發揮應有作用等直接威脅消防安全的情況; (4)是否指派無相應資格人員從事消防技術服務活動; (5)注冊消防工程師是否存在變造、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及執業印章,是否以個人名義承接執業業務、開展執業活動或在聘用單位出具的虛假、失實消防安全技術文件上簽名的情況; 2.對以下5項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6)是否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檢測保養; (7)是否與委托人簽訂消防技術服務合同;是否轉包、分包消防技術服務項目; (8)執業的注冊消防工程師是否在其他單位兼職; (9)是否設立技術負責人、明確項目負責人,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是否由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蓋章,并加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印章; (10)是否在經其維護保養的消防設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公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是否在經營場所公示營業執照、工作程序、收費標準、從業守則、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證書、投訴電話等事項。 3.對以下2項違法行為幫扶指導,督促相關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整改: (11)是否建立和保管消防技術服務檔案; (12)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是否在全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國家系統”)和福建省消防技術服務信息平臺(以下簡稱“福建平臺”)中如實錄入機構信息、從業人員信息,所有服務項目是否錄入“福建平臺”,是否通過平臺規范出具消防技術服務結論性文件。 (三)火災事故責任倒查 重點檢查: 1.接受消防技術服務的單位(場所)是否發生有人員死亡或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火災以及其他火災; 2.發生人員傷亡或者重大社會影響火災的單位(場所)的消防技術服務質量; 3.經維護保養的建筑消防設施能否正常運行,發生火災時是否發揮應有作用,是否導致傷亡、損失擴大甚至涉嫌構成犯罪。 四 檢查方式 (一)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自查自改 一是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要對照《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應急管理部令第7號),主動對自身的企業法人資格、工作場所面積、質量管理體系、過程控制體系、消防技術服務設備配備及人員配置等從業條件,以及注冊消防工程師和消防設施操作員的業務素質及實際工作能力開展自查自糾自改。 二是各技術服務機構要書面作出符合從業條件、依法依規執業和誠實守信服務的承諾,主動向當地消防救援機構書面報備《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信息自查申報表》和從業承諾書,并在經營場所、執業場所等醒目位置進行公示(包括消防技術服務項目清單)。各地可以采取社會公告、上門指導、遠程協助等方式督促注冊在當地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完成自查自改。 (二)消防救援部門專項檢查 各消防救援部門將本地注冊、執業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全部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對象庫,對其從業條件及執業質量開展專項檢查。 五 懲戒措施 (一)對發現存在違法違規問題,消防救援部門將嚴格依法依規處理。 (二)消防救援部門將對違法違規行為開展信用監管和聯合懲戒,對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例予以媒體曝光。 廈門市消防救援支隊 2022年6月1日